5 SIMPLE STATEMENTS ABOUT 臨時買賣合約 EXPLAINED

5 Simple Statements About 臨時買賣合約 Explained

5 Simple Statements About 臨時買賣合約 Explained

Blog Article

本網頁所提供資料僅作參考用途。若因錯漏而引致任何不便或損失,中原網頁及中原地產概不負責。

大家有所不知,落訂其實都非常講技巧。由於買賣任何一方於落訂後反悔係需要賠訂金,在大升市時買家都會落多少少訂防止賣家反悔。除了賠訂之外,簽完正式買賣合約後反悔買方有機會要賠差價和律師費等雜費。若賣家於買家反悔後以一個較原先訂立買賣價低的價錢賣出單位,賣家可向原先買家討回因買家反悔而損失的差價。

【臨時買賣合約】臨時買賣合約要清楚︱幾時簽約? 臨時買賣合約 臨時買賣合約條款及保障

客人申請按揭時,當然想揀最低利息及最高按揭回贈的offer you。不過,除了利息及回贈外,銀行審批按揭時還有很多鮮為人知的規矩。若不了解,輕則需要重新遞交文件向其他銀行申請,嚴重則影響按揭審批時間,導致趕不上成交日期,需要撻訂。例如:花旗銀行利息低回贈高,但不接受村屋或居屋按揭申請。

由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買方律師尚未查冊,未能確認物權有沒有問題。假若買方在簽約後合理期間(一般而言為七日),發現物業業權有問題,可以申請業權質詢(俗稱「踢契」)。賣方需要在合理限期前提供解答(一般而言為最少一個工作天),若未能提供令人信納的證據,便會指違反簽訂協議(即「踢契成功」。)

若準買家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反悔,會被業主沒收訂金外,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撻訂」,準買家還需支付買賣雙方的經紀佣金;若業主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反悔,除了要退還訂金外,還需要賠償準買家的訂金,也就是我們俗的「賠訂」,同時支付買賣雙方的佣金。

一般而言,雙方各自負責支付其律師費,印花稅則由買方負責支付。但事實上,自從政府實施了辣招後,若在三年內出售單位,便需要繳付「額外印花稅」,但條例卻沒有規定由哪一方支付,只是約定俗成則多數由「業主」支付,故準買家需要在「臨時買賣合約」中列明清楚稅項由哪方支付,否則便要由買方承擔。因為我們曾經接觸過一些個案,就是因為沒有在「臨時買賣合約」中列明由哪方支付,而只是根據臨約的一般藍本作為簽約依據,結果準買家差點要替業主支付「額外印花稅」。

買家在決定買哪一類物業時,如「一手樓」或「二手樓」,應清楚了解自身的財務狀況才作出決擇,財務狀況絕對是影響購入哪一種物業的關鍵。目前,澳門政府提供一些政策和措施協助居民置業,如「首次置業首期借貸擔保計劃」,對尚未置業的一般買家來說都十分重要,所以要了解政府所推出的相關計劃和措施是相當重要。另外,買家亦要衡量自己的供款能力,預算可負擔的每月供款,以及供款開支佔每月開支的比例。有關按揭的詳細資料及須知,可參看按揭須知。

擇地而住,選擇一個適合自己居住的地區是相當重要。要考慮到的因素主要有該區的樓價及升值潛力,還有該區的土地規劃。會不會有大型工程陸續展開亦都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因為單位的景觀及生活環境均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二手樓買家沒有像一手樓買家般得到發展商與銀行合作而提供的按揭優惠,還要自己與銀行洽談按揭條款,手續繁複花時間。而且,一般銀行對二手物業的承按態度比一手樓保守,給予的按揭貸款額亦較低。

「臨時買賣合約」中,需要列出「賣方」即業主的姓名、地址及身分證明號碼,作為辨認業主的身份。地產代理需在買賣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查核業主的身分證及土地註冊處記錄,以確保賣方為註冊業主。若賣方是一間「有限公司」,則需要在「臨時買賣合約」中列出「有限公司」的名稱、其商業登記號碼、及註冊地址。

代理人就買賣交易提供服務,故有權向賣方及買方收取雙方協定金額的佣金。佣金的金額及支付,受制於買賣雙方跟代理的事前協議。由於香港也是行雙邊代理,若地產代理會提出減佣金以促成交易,必須把相關佣金數目清楚列明在「臨時買賣合約」上。

買賣二手車通常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建議買家在臨過戶前,再一次仔細核對車輛底盤號碼,檢查車身及機件狀態,車內功能可否正常操作(水撥、指揮燈等)及配件數量是否齊全(胎鈴、音響等),無問題後才以現金或支票繳付尾數。如果是銀行轉帳,也建議在轉帳前進行上述檢查。完成後應鎖上車輛(車匙由買家保管),與賣家一起前往運輸署辦理過戶手續。

有人住過,不是全新樓。要考慮物業是否為凶宅。但單位以前曾有名人居住,又可以成其利好因素。

Report this page